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刚刚一个多月,就有调查显示70%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希望修改相关条款,具体说是两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北京首起无固定期限合同案判决 法院支持员工)的规定和关于经济补偿(以案说法: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单位也要付补偿金)的条款。
其实新法早已引起了一些人的恐慌,甚至抛出“如果实施这样的法律,我们将撤资”等言论。经济学、劳动关系学界专家学者仁智互见,交锋尖锐。看来,改革的过程中确实都要经历波折的。
这让我联想到最近在法国发生的两件事。其一是改革特殊退休制度,因为该计划长期入不敷出并与其它行业的公平性产生了问题,这无疑是场大地震,引发了全法国大范围交通行业罢工,致使交通系统瘫痪,每天损失数以亿计。其二是拟改革出租车运作体系,增加巴黎、里昂以及其他城市的出租车数量,这又导致了全法国的士司机大罢工,罢工仅持续一天,政府就妥协了。
我国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创造了经济增长的神话,而神话却是在这样的福利下创造的:第一,劳动者报酬水平很低,且在经济总量中的比例持续下降。2005年报告显示,城市工厂企业工人每小时工作报酬0.95美元,城市以外地区工人每小时平均收入为0.41美元,平均工资估计为每小时0.57美元。1997年至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2.8%降低到41.4%,降了近12个百分点。而国际上这一比重大多在50%以上,一些发达国家达到了65%。第二,社会保障严重不足。2006年,参加养老保险者占城镇就业人口66%,如果扣除离退休者,职工覆盖率为不足50%。如果将农民工也加入到基数中,则覆盖率不足37%。而医疗保险的就业覆盖率仅为30%。第三,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生存环境更差。就上述保障指标对这个群体而言,工伤保险的情况相对较好,也仅有25%被覆盖(以1亿农民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