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就业 >> 职场指南 新华网云南频道 架起云南与世界沟通的桥梁
 
专家:大学生打工要擦亮眼睛也要勇敢诉讼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5-06-06 ) 稿件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相关新闻
 
    目前,对于大学生打工当中的权益保护,还是一个盲点。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年见习管理办公室中介部杨主管告诉记者,从劳动法规上讲,大学生如果自己去社会上寻找打工机会的话,保障系数比较低。至于兼职工作能否享受小时工临时协议,她表示:“目前对于这方面的条例暂时还没有。退一万步说,即使有了,单位也完全可以不和大学生签协议。因为据我们所知,现在的情况是大学生处于被动,他们往往因为急切想要找到工作而顾不上协议这些东西了。”

    她同时也认为因为学校的勤工助学机构和提供打工岗位的单位一般签有协定,学生去这样的地方找工作比较放心。大学生如果自身能力很强,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处理好社会上的各种情况,那么自行寻找打工机会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能力上有所欠缺,就最好通过校方推荐,或者找一些比较有知名度的大公司,毕竟它们欺骗学生的可能性来得小一点。“目前对于大学生校外打工,还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或文件,所以大学生一定要提高自身认识。”杨主管对记者说道。

    有关专家提醒大学生:打工还需要擦亮眼睛。在正式工作前,首先要弄清中介单位或者提供工作单位的身份,查看一下是否有营业执照或者中介资质,对于没有这些证件的单位,千万不要涉足;其次,即使是打工,也要签定正规的雇佣合同或者中介合同。这点目前在实际中比较难做到,但至少也要让对方留下凭证,万一发生纠纷时也有依据;此外,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可以是学校的相关机构,也可以是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机构。必要时,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完)

 
推荐给朋友:
·“天之骄子”何以变“焦子”探寻大学生就业难的根源
·大学生就业难探究 干嘛总拥挤在城市
·大学生就业见习网开通
·《打工棚》剧照
·中国舞台艺术呈现更多平民视角
·法官说法:打工者必须了解的六条法律规定
新华网云南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云南分社和新华网云南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云南频道联系。
新华网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