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这是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日前透露的。在刚刚结束的土地一级开发热点与实务研讨会上,束克欣在主题发言中指出,国外的不动产都要征收不动产税,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在研究当中。他进一步介绍说,不动产税改革将保证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家庭基本的住宅用地税率有可能为零,而对于别墅、低密度住宅,税率肯定要高,基本住宅之外多出来的那一部分住宅,即拥有多套住房的,税率也要高。征收办法一旦出台,那些买别墅、住低密度住宅和买了几套房的,就得考虑合适不合适了。此外,束克欣指出,2003年国务院发出文件要求停止别墅用地的供地,但是至今各地仍然在进行别墅的建设。国土资源部近日将清理别墅建设用地情况,查查到底是当地政府的问题,还是个别部门的问题,或是发展商的问题。束克欣同时表明,并不是别墅本身不好,主要是土地资源有限,才要求停止别墅建设用地、限制低密度住宅的建设。
工业用地也将采用“招拍挂”
目前,我国大多数工业用地仍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针对这种情况,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日前透露,国土资源部将取消工业用地的划拨方式,所有的土地都将采用招拍挂方式获得。他说,将来可能还有征地,但是征地和买地在价格上应该是一样的。对于一部分出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必须要征用土地的,保障用地,但价格上不能让原所有者吃亏。对于一些地方搞假招拍挂的问题,束克欣表示,国土资源部正在起草进一步规范市场的规则,目前已经发到各省征求意见。蔡雪婧
06年税务总局启动新调控 房产税收已再无悬念
时间节点是2006年1月。
这是一个对房地产税收调控加速的信号,并且,指向很明确。在1月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将对8个行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这些行业的税收立法工作,房地产业位列其中。 而就在此前的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刚刚通过官方网站发出通知,从今年开始对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建筑征收房地产税。
至此,业界对于今年房地产调控发展方向的三大预测之一:税收,已再无悬念。
新税制将涉及不动产闲置税、豪宅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地下建筑征收房地产税可看作是政府对房地产税的试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尹中立说,地下建筑所涉及的范围及利益群体相对而言要少许多,“接下来,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就会扩大到其它的物业类型,这是趋势。”他还指出,目前国内的房地产税制存在严重的缺陷,增加房地产转让的所得税负担、抓紧出台不动产税应是税收部门的当务之急。
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出的通知规定,对于出租的地下建筑,将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而对于自用的地下建筑,分三种情况计算征税。它们分别是,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地产税。
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很低调,但新税制如何征收的猜测已甚嚣尘上。
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新房产税可能会涉及征收不动产闲置税,以及高档豪宅可能要收较高的税等,“目前,有关房地产税的制订还在一个探索和研究的过程中,方案还没有出来,具体出台也没有时间表”。
“据我判断,新的房地产税将有可能打组合拳,从结构上进行全面调整。”北京蓝石房地产顾问公司总经理李春平说,新的房地产税将不会是对原有土地税制的单一调整,有可能将从增加税种、提高原来税收的额度和比例,以及税收政策的落实和监管上“多管齐下”地进行调整。
“目前,有关新的房地产税有两种说法,一是取消土地出让金,改为房地产税,另一种则是不取消土地出让金而另外增加房地产税。”北京中原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杰向记者透露,关于征收的范围也是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只对工建项目征收,对住宅并没有考虑;另一种说法是对工建项目和第二套住宅进行征收,第一套住宅暂时不会征收房地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内部人士表示,业界所有的推测与评论目前尚没有定论。但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地产的拥有者”。对开发商而言,拥有地块而没有修房,或房屋建成但尚未交易,均需交纳税款;对房屋的拥有者而言,将分批次为拥有的房屋交纳税款。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