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守护万物共生的七彩家园,书写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亮眼答卷——
和合共生 方能生生不息
云南几乎囊括了地球上除海洋、极地和沙漠外的所有生态系统类型,素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的美誉,在中国乃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会议在昆明成功举办,向全世界展现了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功实践及丰硕成果,生物多样性已经成为云南的一张亮丽名片。COP15召开以来,云南坚定践行《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走出一条兼具地域特色、民族智慧、实践成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
为巩固拓展COP15后续效应,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由《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办,云南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协办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实施进展全球审议昆明对话会即将在昆明举行,进一步向世界展现云南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取得的积极成效,展示七彩云南生物多样性之美的丰富内涵,展现云南各族人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探索和努力,共谋人与自然和谐生存之道,共同呵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新格局
行走在广袤的云岭大地上,一草一木皆灵动,一山一水皆风景,处处彰显着生态文明的魅力、闪耀着绿色发展的光芒。
云南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云南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重要资源基础,是生物产业发展的源泉。
为守护好大自然给予云南的这份馈赠,云南坚持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构建起法规、规划、考核、补偿协同发力的制度保障体系,多项改革实践走在全国前列。
2018年,云南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就此拉开地方立法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序幕。此后,《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一批法规规章相继制定修订,同步出台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措施文件,以严密法治为生灵万物撑起制度保护伞。
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云南印发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更新实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建立108项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一系列专项规划。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全省纳入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达1063种,《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名录(2022年版)》收录101种濒临消失的野生植物,实现濒危物种精准靶向保护。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健全。修订省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出台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推动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补偿、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补偿落地,用经济杠杆调动各方保护积极性。积极实施国家(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机构机制创新同样亮眼,云南设立全国首个省级生物多样性研究院和生物多样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将物种保护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推行生态警务机制,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从专项业务转变为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的重点工作。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实现新突破
织密保护网络,守护万千生灵。云南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构建,构成守护云南生物多样性宝库的核心基础。
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333处,总面积546.35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26%,超过8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绝大多数重要生态系统和自然遗迹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公园、国家植物园建设稳步推进。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西双版纳、昆明纳入国家植物园布局。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35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29.61%。累计成功申报5处国际重要湿地、3处国家重要湿地,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云南因地制宜建设58处野生植物保护小区、11处动物保护小区与公益保护地,累计保护恢复生境超48万亩。2025年,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绿色名录,成为云南省首个入选该世界级名录的自然保护区。
为了给物种提供更精准的庇护,云南实施了101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十年规划和45种珍稀濒危物种“一种一策”保护实施方案。这不仅是一项保护行动,更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通过建立“就地、近地、迁地、繁育与回归”相结合的系统保护体系,珍稀濒危物种种群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亚洲象野外种群数量从2018年的200多头增长至近400头,增长了约36%;滇金丝猴野外种群数量突破3900只,较2021年有显著增长;绿孔雀野外种群数量已超过1000只,在云南越冬的黑颈鹤逾3800只;雪豹重现云岭高山生态系统,怒江金丝猴第三个种群被发现,黄胸鹀等濒危鸟类重现滇池湿地。
目前,云南已建立13个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近地或迁地保护专类园和1个兰科植物保育中心,共繁育78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苗近20万株,灰干苏铁、景东翅子树等30余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完成野外种群重建,3万余株文山兜兰、格力兜兰、洛氏蝴蝶兰等极小种群兰科植物回归野外,漾濞槭、华盖木等脱离灭绝威胁,蒜头果、长蕊木兰、云南金花茶等被推广种植。
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云南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更高标准更有力举措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长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94.1%、91.4%,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及以上。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成功摘除劣V类帽子,滇池、洱海海菜花连片绽放成为生态名片。泸沽湖(云南部分)、赤水河(云南段)、独龙江、阳宗海等河湖获评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十四五”以来,全省共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1.44万公顷,完成造林任务135.13万公顷,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64.56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4.29%。
生物资源保护利用取得新成效
七彩云南,美美与共。美在蓝天白云,美在绿水青山,美在丰富多样,美在色彩斑斓。“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正是云南矢志不渝建设生态文明,擦亮绿色底色,提升幸福成色的生动诠释。
云南省加快绿色发展,加强森林、湿地、草地和生物物种资源可持续利用,高原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美底色。
通过科技赋能、生态优先和全产业链升级,云南生物资源保护利用取得新进展,走出了一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绿色发展之路。2025年,有机和绿色食品认证数量分别居全国第1、第3位,云咖、云花、云菜等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凸显。茶叶、鲜切花、中药材、核桃、咖啡、烤烟、天然橡胶等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居全国第一。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云南省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云南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3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13个。出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地方标准《高原湖泊流域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并建成重点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平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碳惠”碳普惠机制成为全国探索林业碳汇发展模式的“新标杆”。曲靖市马龙区成功完成全国首单公众自愿参与、西南地区交易金额最大的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碳汇量11.56万吨,交易金额381.48万元,开创水土保持碳汇价值实现新模式。
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各地推进生态旅游发展,推出生态徒步、生态骑行、观象、观鸟、观鹤,品茶、品花、品咖啡等旅游产品线路。“十四五”以来,云南新增1家AAAAA级旅游景区、98家AAAA级旅游景区,A级旅游景区达671家。2025年,云南省旅居人数达551.24万,同比增长41.4%,旅居总花费697.05亿元,同比增长54.2%。《纽约时报》发布的2026年“52个最值得去的地方”榜单,将云南列为中国唯一入选地。
当科研技术让鲜花绽放于方寸之间,当有机编码让每一饼茶讲述生态故事,当石斛精华登上国际美妆护肤舞台,当“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引来八方宾客……云南正将“两山”理念贯穿于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中。
续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
“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是COP15的主题,也是人类对美好未来的寄语。朝着这一宏伟目标和愿景,云南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融汇到每个具体行动、每项细微工作中,在全社会凝聚起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共识和合力,在深入探索中走向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科技赋能强基础,数字手段助保护。云南建成由959块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和12个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组成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监测样地全面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涵盖森林、草地、湿地、农田、城乡、水体六大生态系统类型,在全国率先完成首轮监测任务。
推动监测监管数智化技术示范应用,在洱海、玉龙雪山、哀牢山等9个生态站部署智能无人机场,利用环境DNA技术,实现生态要素全时空高精度监测。在全国率先推进环境DNA技术业务化应用,提升生物多样性监测完整性与精准度。
云南还先后出台《云南省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指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试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率先试用全国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构建政策协同、产品创新、多点落地的生物多样性金融体系。截至2026年3月末,全省生物多样性相关贷款余额1956.68亿元。
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云南率先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系统构建起“1+5+16+N”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划定1178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87个,覆盖全省国土面积的48.53%。
“十四五”以来,全省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获批新建一大批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包括云南特色植物提取实验室、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云南省热带雨林与亚洲象保护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等。
严格监督执法,筑牢生物生态安全防线。云南抓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常态化开展“绿盾”行动,依托“卫星广域筛查+低空精准核验”技术,实现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全覆盖。高黎贡山投入数亿元资金系统推进生态修复、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治理、外来物种防控,生态安全评估达到最高Ⅴ级。
“清风行动”“昆仑行动”“中国渔政亮剑”持续发力,严厉打击盗猎、非法采集野生兰科植物等违法行为。云南创新推行四级生态警长制,建设一批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合力。备受关注的绿孔雀预防性公益诉讼,成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标杆案例。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联合执法7000余次,增殖放流苗种8000多万尾,长江(云南段)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提升。全省24万护林员巡护在山林之间,涉生物多样性违法案件持续下降。
胸怀开放格局,讲好云南生物多样性故事。云南深度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加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机构的合作。成功举办COP15第一阶段会议,深度参与第二阶段会议,收获了《昆明宣言》、《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等重大成果。举办COP16“生物多样性与社区文化多样性协同发展实践”主题边会,分享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云南方案和云南智慧。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球主场活动、国际农业生物多样性大会、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理事会会议、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普洱亚太林业论坛等活动,为国际生物多样性交流搭建平台。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洱海)论坛被COP15国家执委办定位为“COP15的重要遗产和重大成果”。昆明市入选“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和“自然城市”平台。大理市荣获“国际湿地城市”的称号。
发挥区位优势,云南积极推动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取得务实成效。2026年,中国(云南)—缅甸环境能力建设与技术共享交流活动周在云南昆明、临沧举办,推动滇缅生态环境交流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凝聚全民力量,营造全社会保护氛围。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湿地日等重要节点,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象”往云南》《七彩云南 世界花园》等一批精品纪录片走出国门,亚洲象“北上南归”、红河蝴蝶大爆发等成为现象级国际传播案例,被数千家海内外媒体报道,向世界生动讲述云南生态文明故事。
科普阵地遍地开花,COP15永久性成果展示点“扶荔宫”和宝丰湿地,以及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网上博物馆、路域生物多样性(楚雄)科普体验馆和综合微藻科技展览馆等面向公众开放。全省自然保护地建成144处科普宣教场馆、88个科普教育基地,年接待公众接近1000万人次。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打造面向青少年的沉浸式雨林研学课程,让青少年走进雨林认识万物生灵,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走进校园、社区,根植大众心中。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从珠江源头到洱海之滨,从梅里雪山到哈尼梯田,从茶乡普洱到雨林西双版纳,云岭大地上,滇金丝猴林间嬉戏,亚洲象漫步山野,绿孔雀开屏起舞,极小种群植物逆袭重生。
站在新的起点上,云南将持续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我国重要生物多样性宝库,统筹保护、修复、发展,传承民族传统生态智慧,持续深化国内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完善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守护好“植物王国”“动物王国”,持续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云南篇章,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持续贡献云南力量。(记者 胡晓蓉 通讯员 曹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