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紧扣安全生产工作主线,持续聚焦重大隐患,保持严格精准执法力度,坚持精准施策、源头治理、柔性执法、从严惩处相结合,切实加强执法“降频、提质、增效”,推动执法模式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实现执法频次“做减法”、安全质效“做加法”。
2025年,云南省应急执法检查频次同比下降13.6%,每千次执法检查发现隐患数同比上升14.4%,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提升至80.3%,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10.9%、7.0%。
精准靶向执法,让监管更“高效”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坚持风险导向、分类施策,对全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精准聚焦监管重点,将近3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罚、重大隐患未整改销号的1200余家企业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紧盯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及单班下井人数3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现状开采高度150米及以上露天矿山、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金属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10人及以上工贸企业,以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备老旧的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等开展靶向检查。
2025年,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13499次,检查覆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精准度明显提升,同时以“每千次执法发现事故隐患数、重大事故隐患数”为核心考核指标,倒逼执法人员提升排查精准度。
源头治理赋能,让企业更“主动”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全面推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容错机制,鼓励企业主动排查、如实上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企业增强积极主动性,对主动落实整改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充分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引导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同时,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排查隐患、员工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必查内容,以制度刚性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云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与员工激励制度建立率达92%。
柔性执法筑基,让执法更“温和”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指导式、服务型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既严查安全隐患,又向企业细致讲解法规标准、隐患整改要求和安全防范措施,同步联动行业专家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企业破解安全管理难题;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对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适用“首违不罚”规定,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创新推行“阳光执法”,做到“实施前有计划”“检查前有告知”“入企时有亮码”“检查后有问卷”“到期后必复查”;全面推行差异化监管、正面清单管理和“企业安静期”制度,大力压减非必要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多层多级、重复扎堆检查。
严处违法必罚,让人民更“安全”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应急管理部相关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拒不整改隐患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一案双罚”,既处罚违法企业,也追责企业相关责任人。2025年,云南省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共实施行政处罚996次;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办理行刑衔接案件19件。
下一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优化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服务质效,筑牢安全链条监管防线,以高水平安全监管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