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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0 09:21:55
来源:昆明日报

云南省到2026年6月底完成PPP存量项目摸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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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印发

  全省到2026年6月底完成PPP存量项目摸底排查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系统推进、分类施策、降本增效、依法合规为原则,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存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平稳健康运行,有效防范化解存量项目风险,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到2027年底基本解决

  PPP存量项目突出问题

  《实施方案》明确两大阶段目标:到2026年6月底,完成全省PPP存量项目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一项目一策”台账和分类处理方案,构建预算保障、融资协调、风险监测、优先处理、绩效评价、整合资源、正向激励等制度机制;到2027年底,基本解决PPP存量项目突出问题,建立“目标导向—风险分类—责任明确—激励引导”的PPP存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健全PPP存量项目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可持续、财政可持续、服务可持续。

  围绕三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在全面开展项目排查识别方面,各级政府要逐一梳理PPP存量项目,精准识别项目性质,对不具备PPP模式核心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缺乏实质运营内容、项目无收益且具有较强公益性)的项目,要充分论证,在严格按程序审计后,依法依规转化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对具备PPP模式核心要素的项目,要开展动态风险评估,排查建设、合同履约、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精准画像,并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标识,建立分类管理台账,编制“一项目一策”处理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效推进风险化解。

  在优先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方面,各级政府应综合考虑项目进度、收益等因素,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推进实施,严防项目停工烂尾。行业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要依法依规压缩实施规模、优化建设标准、调整配套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得超出已核定概算总投资。

  在稳妥推进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方面,各级政府要建立PPP存量项目预算保障机制,按财政可承受能力将政府支出责任逐年纳入同级预算管理,按绩效评价结果及时付费,严禁以拖延验收时间、延迟绩效评价等方式拖欠付费。经认定涉及拖欠企业账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妥善解决。云南省财政厅要研究制定PPP存量项目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各级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绩效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全面、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指导项目实施机构严格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建立PPP存量项目处理

  联动协调机制

  为保障重点工作落地,《实施方案》提出系列支持政策,包括支持项目规范转为政府投资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整合资金资源、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降本增效、稳妥推进价格调整、加快存量项目盘活整合等。

  在支持项目规范转为政府投资项目方面,经各级政府充分论证后确需转化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的PPP存量项目,各方应依法公平协商终止合作。对形成的资产要进行审计清查和评估,政府方向社会资本方支付的价款原则上仅限于合理建设成本,并对项目施工利润、各项补贴和回报率相应进行调整,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固定回报或利润。支付价款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分期分批支付,所需资金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等分年度优先保障,并鼓励探索合法合规的新筹资路径。社会资本方应配合开展审计、移交等工作。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平等互惠、与政府协商合理让利原则,支持项目平稳转化。

  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各级政府要将运营补贴等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保障序列,严格执行支出计划,不得挪用本应用于PPP存量项目支出的预算资金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可按程序使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对于已运营项目,可使用相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有序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

  在强化整合资金资源方面,各级政府要统筹做好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和PPP存量项目的衔接,将支持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纳入增量政策中统筹实施。在开展新建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时,须首先确保所有PPP存量项目的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已足额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并作为刚性支出优先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预算内投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行业专项资金等优先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PPP存量项目。

  从组织保障看,《实施方案》要求,云南省财政厅牵头建立PPP存量项目处理联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扛牢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逐一研究项目关键因素,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各级财政部门牵头PPP存量项目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共享信息,做好风险监测和预算保障工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融资支持。(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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