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在前期已紧急下达部分受灾严重地区省级防汛救灾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及时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00万元。
今年汛期以来,云南遭受持续强降雨天气,全省多地发生塌方、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面对灾情,云南省财政厅积极作为,加强与省应急管理厅协调联动,与财政部等国家部委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支持。
此次下达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将用于支持昆明、曲靖、文山、大理、楚雄、德宏、怒江、迪庆等地,做好洪涝灾害应急抢险、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后续,省财政厅将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各地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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