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领域,推出19项具体措施,为全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绘制清晰路线图。
科技金融
全周期服务链激活创新“强引擎”
《意见》将科技金融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的核心抓手,提出构建覆盖“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模式。
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高风险、长周期”特点,《意见》明确,通过信贷、债券、股权、保险等多元工具协同发力,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积分贷”等专属产品,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科技创新债券,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评价模型,探索“贷款+外部直投”模式,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
绿色金融
生态价值转化构建发展“新底色”
立足“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定位,《意见》围绕“双碳”目标和“绿电+先进制造”优势,提出“传统产业转型+新兴绿色产业培育”双轨驱动路径。在传统产业领域,探索构建有色、化工、烟草等行业低碳转型金融支持体系,推广排污权、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在新兴领域,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EOD项目(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的金融投入,开发“取水贷”“节水贷”等特色产品,推动绿色债券、气候保险等创新工具落地。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特别提出服务“碳汇云南”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碳核算和可持续信息披露,探索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纳入业务审批流程,防范“洗绿”“漂绿”风险;“高颜值”与经济“高质量”协同共进。
普惠金融
精准滴灌夯实民生“基本盘”
针对中小微企业、“三农”、新市民等,《意见》提出“增量、扩面、降本、提质”四大任务:持续推进“信易贷”和“一链一策一批”融资行动,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模式。围绕“1+10+3”农业重点产业,创新畜禽活体、养殖圈舍抵质押贷款,扩大完全成本保险覆盖范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在民生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加大对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创业就业金融支持,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缓解产业链融资难题。同时,通过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降低融资成本,确保普惠金融“贷得到、用得起、可持续”。
养老金融
银发经济解锁“夕阳红”新场景
面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云南依托“旅居养老”独特优势,将养老金融作为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重要环节。
《意见》提出“产品创新+产业支持+风险防控”三位一体思路,开发养老储蓄、理财、长期护理保险等多样化产品,为个人养老金参与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适老化改造、老年用品制造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养老社区+金融”融合模式。加强涉老金融知识普及,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保障老年人金融权益。
数字金融
科技赋能跑出发展“加速度”
《意见》将数字金融作为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关键,提出支持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增强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加快数字金融创新,支持巩固拓展数字经济优势。构建应用便利、安全高效的数字支付服务体系。拓宽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依法合规推进金融数据共享和流通,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对金融领域的开放共享力度。健全数字金融治理体系,依法将数字金融创新业务纳入监管,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规范数字签名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强化数字驱动的金融业务运营体系。推动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数字技术手段,赋能经营决策、资源配置、业务改造、风险管理、产品研发等各环节,提升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强化科技和数据双轮驱动,加强前沿数字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夯实数据治理能力基础,依法合规推动公共数据向金融机构赋能应用。
《意见》从机构能力提升、市场服务强化、政策配套支撑等方面提出系统性保障措施。同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省金融管理局牵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协同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执行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将评价结果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银行间市场业务准入等的重要参考,强化政策落地实效。(记者 王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