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保山市召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保山市司法局、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涉企执法、法治医保、招投标整治、污染防治及林草法治化等工作进行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4月30 日摄)。李思思 摄
2024年以来,保山市通过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筑牢社会稳定基础、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等举措,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保山市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连续7年位居全省前列。
在立法与决策方面,保山市制定《保山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首批设立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司法所”模式,打通立法意见基层直达渠道;编制《保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五大法定程序,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保山市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建立“服务企业特派员”制度,开通政企“直通车”模式。政务服务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承诺时限压缩75%以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连续两次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全省第一。2024年,全市经营主体净增2.08万户,4户企业跻身云南省非公企业百强榜单,6.7万户企业入驻“融信服”平台,获得授信205.8亿元。
在边疆社会治理方面,保山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7年居全省前列,信访工作全省考核实现“九连优”,隆阳区芒宽村、腾冲市清水镇三家村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此外,保山被纳入全国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试点城市,昌宁车管所获评“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并建成全省首家留守儿童关爱示范学校,首创“61520”智能关爱服务平台。
保山市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级建立“1+1+6”执法体系(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中心+6支专业执法队),乡镇(街道)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下一步,保山市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保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保山、法治保山提供坚实保障。(完)(姬明银 李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