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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8/29 20:35:51
来源: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云南交警启动2024年秋季学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暨摩托车违法行为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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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9日,由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主办,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承办的“幸‘盔’有你,护航青春”云南省2024年秋季学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暨摩托车违法行为警示教育活动在昆明举行启动仪式。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云南工商学院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大学院校师生代表,嵩明县相关单位、行业、村民代表,以及中央驻滇、省内主流媒体记者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现场(829日摄)。

  为不断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畅通出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云南省2024年秋季学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暨摩托车违法行为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主题宣传,深入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和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杜绝摩托车交通违法,推动形成社会共识,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避险救护能力,普及安全头盔佩戴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赠送安全头盔(829日摄)。

  云南省摩托车数量达722万辆,未有效佩戴头盔的现象仍然存在,给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的隐患。据统计,截至825日,2024年全省发生涉及摩托车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2452起,占全省交通事故总数的38%,部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因未有效佩戴头盔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给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活动现场(829日摄)。

  活动期间,云南公安交警将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劝导相结合,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把佩戴安全头盔和拒绝摩托车交通违法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选用合格头盔、主动佩戴头盔和安全骑行摩托车的意识,曝光未佩戴安全头盔典型事故案例,以案示警,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故案例增强宣传警示教育效果。

学生积极参与互动活动(829日摄)。

  活动呼吁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平台优势,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交通安全舆论氛围;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期间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强化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提升师生家长群体安全意识;机关、事业单位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模范带头执行好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推动提升内部人员安全意识,发挥少数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企业、快递、外卖行业等,要将头盔佩戴率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挂钩,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社区、村镇要积极推动将头盔佩戴使用情况纳入文明社区、村镇、家庭等评选条件,树立安全出行新风尚。通过群策群力、共建共治共享,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宣讲、趣味竞答、直播送交警小熊、赠送安全头盔等互动活动。(完)

【纠错】 【责任编辑:徐华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