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财政投入残疾人特困供养、低保、“两项补贴”、代缴养老保险和养老补助等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超40.6亿元,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云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落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云南省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把成年无业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纳入“单人户”低保范围,并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精准管理和“全程网办”工作。2023年1月起,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为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为一级100元、二级90元。2023年起,云南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政府代缴范围从一、二级扩大到三级,三级残疾人按100元标准代缴。
为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云南省严格开展“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综合绩效考评中残疾人社会保障指标考评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五主动”专项行动,即主动政策宣传、主动数据比对、主动上门服务、主动监测评估和主动回访立制;扎实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省级数据比对核实整改工作,比对下发和核实整改疑点数据7.5万条;通过专题调研、发工作提醒函等方式对部分地方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打好政策宣传“组合拳”,多部门协同开展了一系列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及培训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云南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达56.6万人;残疾人领取“两项补贴”人数达104.1万人;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43.9万人;发放55至59周岁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达5.4万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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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