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丽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立足丽江实际,突出示范引领,正不断开创丽江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强化组织保障 提升工作成效
一直以来,丽江市委、市政府加强领导力量和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全市公共机构统筹好节能与经济效益、处理好节约与高效的关系,切实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丽江市制定实施《丽江市“十四五”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将公共机构节能纳为重要内容,强调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统筹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同时,还将节约型机关创建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助推节约型机关创建引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绿色低碳发展,公共机构先行。丽江市制定实施《丽江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引领全市公共机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公共机构节能“一起控”的粗犷式管理转变为“精准管”的精细化管理,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成效明显。
2022年,丽江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0.348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量控制在80.884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0.646万吨以内。
厉行集约节约 实施示范改造
丽江市着力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将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纳入对市级部门、县(区)的绩效考核内容,助推全市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共建成县级及以上节约型机关346个,位居全省前列,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成功创建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丽江市制定印发《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食堂通过细化管理、源头减量,实现粮食总消费量、厨余垃圾“双减”目标;制定实施《进一步做好丽江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
此外,丽江市坚持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以节能技改为主线,着力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全市党政机关照明智能控制措施,示范实施丽江市行政中心地下停车场、办公楼公共区域照明系统改造升级项目;结合开展党政机关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示范建设丽江市行政中心生态透水地面停车场,实现节水高效灌溉等。2021年,丽江市级纳入统计的42个政府部门机关运行成本与上年相比下降2.59%,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树立了样板。
聚焦节能降碳 营造节能氛围
结合实际,丽江市制定《丽江市推广使用新能源公务用车“分时租赁”工作方案》,明确2023年分两期在华坪县和部分市直部门开展新能源公务用车“分时租赁”试点工作,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全覆盖。目前,已指导华坪县完成新能源公务用车分时租赁项目招投标、签订合作协议协调解决电力扩容等具体事项,正在推进充电桩建设、车辆生产等关键环节。同时,丽江市加快政府公物仓建设,制定《丽江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依托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公物仓线上运行平台,结合实际建设线下实体库。
在强化宣传教育方面,丽江市突出勤俭节约价值导向,培育绿色文化氛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宣传周活动,宣传节约用水和绿色发展理念,推广普及《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
同时,丽江市以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参与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活动,营造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示范引领的节能氛围。2022年,在市级集中办公区组织开展“绿色低碳、机关先行”主题活动,制作摆放立屏展架、手提海报架,开展垃圾分类互动答题等活动积极进行绿色宣传,累计参加活动人员达1.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

2023年丽江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7月11日摄)。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图
下一步,丽江市将强化公共机构引领,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抓好试点先行、示范创建;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效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优化机制、制度、标准设计,逐步解决社会化机制运用障碍,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节能降碳的积极推动作用。力争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74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404.42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3.23万吨以内。
同时,丽江市也将开展“能源利用绿色转型、建筑绿色改造提升、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绿色技术产品推广、宣传示范引领、能力建设提升”六大行动,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力替代,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创建工作,并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队伍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和本领,壮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完)

